匿名 ಠ_ಠ

#靠北護理師w6o

2026-07-31

9小時前

某林姓大醫師,這陣子真的讓人大開眼界。

據聞,院內直接向其他醫師表示,居家呼吸器依賴個案只能由他接手;接著又告知家屬,居家護理所只能選擇指定與他合作的單位,否則「回家之後我就不能去看」。

更精彩的是,院內甚至還因此出現醫師當著病人面前爭吵的情況,病人和家屬一臉錯愕,醫療現場瞬間變成修羅場。

請問現在病人還有自由選擇居家護理所的權利嗎?還是只能接受被安排?

家屬在醫療資訊極度不對等的情況下,以為不接受回家後就沒有醫師願意持續照護,只能被迫接受唯一的選項。這樣真的符合病人自主權嗎?

如果真的是基於醫療品質、照護連續性或其他正當理由,相信公開向家屬完整說明,大家都能理解;但如果沒有任何依據,卻讓家屬誤以為「不配合指定,就沒人看」,看來~這~水很深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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