匿名 ಠ_ಠ

#靠北護理師vjf

2026-06-20

2天前

於 7 月 1 日上路的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新制,職場霸凌防治正式轉變為法定義務。
根據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增訂之「職場霸凌專章」,雇主若未履行法定義務(如建立申訴管道、採取立即有效措施),行政罰鍰將大幅提升:一般違規: 若雇主未採取法定的預防、調查、協助或懲戒措施,罰鍰為 3 萬至 75 萬元。
致生疾病: 若因霸凌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病(如憂鬱症、創傷後壓力症候群),罰責將提高至 3 萬至 150 萬元。
情節加重: 主管機關得視事業規模或違規情節,依法定罰則上限再加重 1/2 罰鍰。
法律解釋: 新法要求雇主在「知悉」霸凌時,必須啟動四項法定義務:避免事件重複發生、對申訴人協助與保護、進行調查或協調、以及對行為人進行懲戒。若僅是消極處理或放任惡化,雇主將面臨沉重的法律與財務風險⋯⋯摘錄於網路。請問女人最會為難女人的是哪個行業?應該是護理業吧?話說到缺護理師為什麼我們還需要護理部呢?如果護理部那些只會交報告的長官,一天到晚只會漫罵霸凌。下屬。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活用老人請他們打散全部用在臨床⋯⋯服務這些病人他們應該很內行才對啊,因為他們有很豐沛的工作經驗、文學造詣甚至還很江湖化,病人在他們的照顧之下一定可以縮短住院日數,這樣子我們也可以不缺工了啊,幹嘛叫大家一直支援呢?高雄市的勞工局是睡著了嗎?為什麼高雄市的護理師一直要支援呢?為什麼我們的工作不能安定呢?為什麼我們總是在海裡面浮浮沉沉的,不知道今夕是何夕,也不知道今天在哪裡服務?你們總是說床位是夠的再說廢話嗎?因為護理師不夠啊,怎麼會有床?醫生這麼珍貴?會自己下來幫病人把屎把尿嗎?解散護理部支援各大病房才是真正的最終辦法,也不需要有人管理,因為管理的人根本不會管理只會霸凌、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、為什麼我們要養這些肥貓在上層然後一直逼我們寫報告,然後只會文書作業對於照顧病人一點幫忙都沒有?請他們動起來、用於臨床實際做給大家看,這樣才是真本事、不要再發一些補貼的錢給這些人了,他們根本沒有實際照顧病人啊,只會頤指氣使。麥麥~你不要以為你快退休就可以這樣喔,什麼都不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