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匿名 ಠ_ಠ
#靠北護理師mgw
2025-06-07
1週前
某公立醫院的公職護理師55歲退休後,繼續回原單位上班,還領著月退俸,搖身一變成為「特聘副護理長」——對,你沒看錯,醫院量身打造這個炫砲職稱。不用照顧整組病人、護理紀錄不知道在哪,最常待在辦公室做行政,卻領雙薪、主管加給,月收入竟比退休前還高出一倍! 依規定,只有在偏遠地區「實際從事基層照護」才能例外不受限薪,但她做的是是行政,離第一線差十萬八千里。更離譜的是,人事室一聲不吭,沒有監督。狐狸科主任怎麼睡得著覺?公務員違法?觀音佛祖都要哭了 約用護理師血汗工作 公職護理師卻爽拿雙薪 叫我吞,我吞不下去 沒人力,請他入team照顧病人,被拒絕 不是啊!你本來就要實際照顧病人啊 你以為你還是以前的公職護理長喔 你在想什麼? 銓敘部最好認你「特聘副護理長」 📢這不只是貪小便宜,是公然吃雙份!你我繳的稅,就這樣變成「她的退休金」。 #坐領雙薪 #納稅人買單 #退休漏洞 #監察院 #銓敘部 投訴信送你 受文機關:銓敘部/監察院 主旨:檢舉退休公職護理人員違法再任領雙薪案,請依法調查並追究相關責任 本人為公立醫療機構基層同仁,因職務緣故接觸第一線業務,近日留意到一項嚴重違法疑義,不吐不快,僅盼主管機關能秉公調查,維護公務體制的正直與公平。 事情是這樣的:公職護理師55歲退休後,立即返聘回原任醫院,掛名「特聘副護理長」。這個職稱非法定編制,為其量身打造,炫目名稱之下,實則未參與第一線臨床照護工作,沒有實際照顧整組病人,待在辦公室處理行政或護理主管業務,跟退休前當公職護理長一模一樣。 然而她卻同時領取月退休金與再任薪資,並享有主管加給,月收入是退休前的兩倍之多。依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》第77條規定,退休公務人員再任,每月總薪酬不得超過基本工資,除非符合第78條明訂的兩項例外: 1. 在偏遠、山地或離島地區服務,且 2. 實際從事基層醫療照護工作。 惟該員工作職務性質亦非實際照護病人之「基層照護」,與法條規定相距甚遠。依此狀況,顯有違反第77條之嫌。 更令人憤慨的是,醫院人事室對此狀況視而不見,未依法審核、申報或提出異議,形同默許繼續「吃雙薪」,造成國庫資源流失,亦對全體基層人員造成嚴重不公與觀感不佳。 勞工退休要等到65歲才能領微薄年金,卻有人55歲就能「退休+再任」領雙份,月薪翻倍、無人監管,這樣的特權早已引起同仁間深深不平,也動搖了體系的信任基礎。 懇請貴機關秉公查明, 一、該員是否違反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》第77條? 二、人事單位是否有失職或縱容違法情事? 三、是否需就制度漏洞檢討補正,杜絕類似情形再度發生? 此致 銓敘部/監察院 敬啟